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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在法与情之间实现善治

华图教育 | 2025-02-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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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治”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目标,即好的治理,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手段,即善于治理。无论是作为目标,还是作为手段,善治都需要了解基层民情,走近人民群众,让治理有人情味儿,正所谓“善治须达情,达情始近人。”但“徒善不足以为政”,要想实现善治,光有走近人的“情”还不够,还必须有法治作为保障,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因此,善治需要在情与法之间寻求平衡。

  善治需要法治作为保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社会问题千奇百怪,基层末梢的情况更是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规则与公正文明的执法,倘若光靠讲道理、讲人情,肯定行不通,因为道理、人情不具有强制力,虽能够扬善,却无法止恶。拿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来讲,商家在利益驱动下,炮制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误导大众,轻则让大众交个智商税,重则耽误治疗,小病拖成大病,赔上了健康。对于这类问题,政府必须发挥法治的力量,健全监管体系,重拳出击,严格执法,才能保卫百姓健康与利益。所以,善治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作用。

  善治中也需要情。这里的情既指了解民情,也指治理中要有情感,有人情味,人性化执法。治理国家的人如果不能走近人民群众、扎根人民群众,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设身处地地灵活执法,纵使有健全的法治体系,治理也不能完全奏效。因为仅有法而没有情的治理手段不接地气,不够灵活,让人感觉冷冰冰。拿白

  师傅修路来说,自己作为普通百姓节衣缩食,主动干了件好事,但修路却因不符合城管的规定而陷入尴尬境地,城管执法人员的回复也让百姓觉得难以理解,不够温情。因此,善治中要有情的融入,了解群众需求,考虑群众感受,方能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在法与情间寻求动态平衡。运用法治手段与人性化执法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相反,而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平衡。比如“许厅长”纵使事情紧急,也依法依规办理事项,再热情的服务也不能逾越制度的底线;比如交警执法时开出的“空白罚单”,既要起到批评警示的效果,也照顾了当事的人的实际情况,让人感受到丝丝温暖。这些越来越有人情味的执法管理方式,实现了在“规则之治”基础上的善治,既维护了法的尊严,也有温暖人的情,实现了二者的平衡,这正是文明社会所乐见的一道“靓丽风景”。

  往深处说,不管是情也好,还是法也罢,或是善治也好,最终都是指向人,都是为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政府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深刻理解了这一点,在执法过程中才不会有究竟是法多一点还是情多一点的纠结,方能将法与情运用得恰到好处,把握好分寸,最终实现善治。

  治理社会,过刚而易折,过柔而易糜,唯有刚柔相济,把握好法与情的辩证法,在法治保障下柔性执法,在温情关怀中实现法治,才能最终实现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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