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护理人员紧缺,为确保医疗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9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精神,补录专业技术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补录招聘岗位
本次补录招聘岗位共计1个,补录招聘护理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附件)
二、补录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符合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二)已参加2024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及面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三、补录方式
(一)医院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对于因个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医院将按照报考人员成绩排名确定拟补录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办理聘用手续。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55-7098455(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955-7098438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标题: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关于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补录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pt.gov.cn/xwzx/tzgg/202502/t20250225_4836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