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拥有164个成员国,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有“经济联合国”之称,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
【扩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被称为拉动世界经济的“三驾马车”也可以说成是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01、总部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
02、成立时间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
03、特点
最广泛、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工作几乎涉及各国所有的经济部门,管辖的范围已从货物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领域,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WTO的存在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04、前身
该组织前身是1947年10月30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05、我国加入时间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坚持以“发展中成员方身份”加入世贸组织,这一坚持使中国争取到了一些优惠待遇,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在渡过WTO十五年保护期后,对我国而言最重要的意义是成为WTO承认的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06、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有互惠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经济发展原则,非歧视原则等。
1、互惠原则
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一方面它不仅明确了各缔约国在关税谈判中相互之间应采取的基本立场,而且也包含着各缔约国之间应建立一种怎样的贸易关系;另一方面从关税总协定以往的八轮谈判来看,互惠原则是谈判的基础,其作用也正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的。
2、透明度原则
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一个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结的影响国家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
3、市场准入原则
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
4、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指各成员的出口贸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尤其不能采取倾销和补贴的方式在他国销售产品。
5、经济发展原则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
6、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
“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07、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
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2、五大职能
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
组织职能: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协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
调节职能:当成员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
提供职能: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和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发展。
刷题巩固
(单选)2018年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中国企业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捍卫正当权益,应诉求于( )。
A.上海合作组织
B.联合国
C.世界贸易组织
D.欧洲联盟
答案: C
解析:
A.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和任务主要集中在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与睦邻友好,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领域,并不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争端问题。
B. 联合国:联合国是一个综合性的国际组织,其职责广泛,涵盖和平与安全、发展、人权等多个领域。虽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并非专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机构,处理国际贸易争端不是其核心职能。
C. 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它为成员提供了一个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纠纷的平台,有一套完整的争端解决机制,致力于确保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当中国企业面临国际贸易争端时,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重要的诉求渠道,企业可以通过本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以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所以该选项正确。
D. 欧洲联盟:欧洲联盟是欧洲地区的政治经济一体化组织,其政策和机制主要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以及欧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定关系,主要维护欧盟成员国的利益,与中国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直接关联性较小,不是中国企业解决与美国贸易争端的合适诉求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