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宁东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原则。
二、安置岗位及名额
宁东镇将依据公益性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安置宁东管委会2025年公益性岗位指标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宁东镇户籍或者宁东镇常住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宁东镇“十三五”劳务易地移民;
2.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
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4.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以家庭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
愿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5.残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持有效残疾人证的
残疾人;
6.部队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7.复员退伍军人:指已退出现役,失业的退伍军人;
8.失地农民:指具有宁夏户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
人均耕地川区在0.5亩以下、山区在0.8亩以下的农民;
9.进城务工人员:指在我区务工6个月以上且在城镇办理了
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农民;
10.戒毒康复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
11.刑满释放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
就业意愿的刑满释放人员;
12.社区矫正人员:指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
和就业意愿的社区矫正人员;
13.低保家庭人员: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
的人员。
(二)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1.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2.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3.一个就业困难家庭,当期已有1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
4.从事个体经营的;
5.无就业能力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宁东镇各村(社区);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
3.报名要求:此次报名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暂行条例》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属村(社区)填写《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由村(社区)、宁东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报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复审认定。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计划安置人数,将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安置资格,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拟安置人员将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批和安置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安置人员名单报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通过者,需服从调剂及安排。
3.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应聘者咨询电话:0951-3093611。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文标题:宁东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504/t20250410_487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