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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安全教育记录纳入学生档案

光明网 | 2020-10-2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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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大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安全教育内容今后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根据指导纲要,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安全教育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各阶段相关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指导纲要明确,小学阶段要围绕建立概念,使学生初步了解安全基本常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初中阶段要围绕认识个人与关系,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初步了解总体安全观,掌握安全基础知识,理解安全对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初步树立利益至上的观念。高中阶段要围绕理解人民福祉与关系,树立总体安全观,使学生理解总体安全观,初步掌握安全各领域内涵及其关系,认识安全对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安全的使命感。大学阶段要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关系,践行总体安全观,使学生系统掌握总体安全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中国特色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将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责任担当。

  文章来源地址:https://m.gmw.cn/baijia/2020-10/28/34314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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