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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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 2023-06-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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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公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宁夏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及时间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宁夏社会科学院各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的考生。前3名考生中出现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5:00,集中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夏社会科学院行政楼207室(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景庄巷134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3月17日)。

  (三)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详见附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三)应聘者应按照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凡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予补审。

  (四)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联系电话:0951-2074228  2077395

  附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xls

  宁夏社会科学院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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