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适用著作权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小口诀:官方新闻、公用历法。
二、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法、违背道德的。
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小口诀:违法造核弹,想要把病看,发现新品种,平面印图案。
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军辉、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标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小口诀:中外组织与官方,民族歧视坏影响,双红地名别上当。
刷题巩固
【列题1】(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 )。
A.法院的判决书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A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院的判决书属于司法性质的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B、C、D三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