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首页 >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资料

2024宁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国家基本制度

华图教育 | 2024-02-27 14:31

收藏

  知识点1 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宪法》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知识点小贴士: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三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知识点 2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特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特区行政事务,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维持社会治安;

  (2)立法权,特区可以制定在本地实施的法律,但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如法律被发回则自然失效;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中央政府授权的可自行处理的对外事务。

  知识点 小贴士:

  特别行政区有高度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没有高度自治权。

  知识点 3 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

  知识点 小贴士:

  自治地方:自治区、州、县。注意: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

  自治机关:自治区、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属于自治机关,自治机关除宪法

  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知识点 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先必须明确,我国有五级人大,相应的亦有五级政府,即中央、

  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非一级政府,是在农村或城市,由居民以居民区为纽带建立起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知识点小贴士: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政府不是上下级,自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政府机关给予

  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与乡政府的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知识点 5 政党制度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2.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它们是参政党。

  4.政治协商的机构的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知识小贴士:

  “爱国统一战线”是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知识点 6 选举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小贴士: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三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口诀:“双过半原则”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口诀:“单过半原则”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