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只有故意犯罪才有未完成形态,过失犯罪没有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
1.概念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2.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3.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注意:对犯罪预备要与犯意表示区分开来。
(二)犯罪未遂
1.概念(欲达目的而不能)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3.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
1.概念(能达目的而不欲)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过程中,即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
(2)中止的自动性。
(3)中止的客观性。
①在预备阶段及实行行为尚未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
②在实行行为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4)中止的有效性。
3.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练习题
1.以下( )不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
A.犯罪发生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A
解析: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的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未完成形态)和犯罪既遂(完成形态)。
(2).李某与王某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李某得知王某一人在家,便持刀前往。途遇民警巡逻,李某害怕,折返家中,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该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本案中,李某前往王某家的过程中因内心害怕而放弃犯罪,构成中止,就犯罪阶段来说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来说应属于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