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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爱国主义教育法

华图教育 | 2024-04-2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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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国主义教育法

  一、概述

  1.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4.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5.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6.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二、实施措施

  1.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3.国家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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