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谈谈行政复议管辖的相关规定。
[思维导图]
[答题要点]
(1)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
(2)在确定复议机关之前,首先要确定被申请人是谁,根据被申请人找复议机关。根据新的《行政复议法》,不论申请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或者是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不服时,复议机关都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税务、国安的复议机关是上- -级主管部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是本机关自己。
(5) 国务院部门是本部门,本部门的派出机构,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的复议机关。
(6)司法行政部门的复议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上- -级司法行政部门。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原则上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参考解析]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本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对其内容改动较大,尤其是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问题,接下来我将阐述新法修订的相关.
内容:
1.根据本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2.本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国务院部广]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本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部门]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项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4.本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海关、 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 -级主管部广]申请行政复议。”
5.本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 -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国金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属于国务院部门,其职责是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对人若对国金局的处罚行为不服,则根据法律规定复议机关是国金局,如果对国金局的复议结果不服的,则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作出的为最终裁决。
另外,我们国金局还设立了36个派出机构,包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等,根据法条规定,若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处罚不服,复议机关仍然是国金局。所以国金局作为金融业监管机构,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等,统筹负责相对人权益保护,从而使金融监管能够做到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