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责统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行政主体有哪些特征:
(1)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果的组织,主要是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可分为:
(1)职权性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
4.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哪些:
(1)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2)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
(3)派出行政机关
5.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1)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4)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
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1.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 14 周岁不满 l8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2.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三项原则是什么:
(1)查明事实原则
(2)保障告知权原则
(3)保障申辩权原则。
3.哪些情形应当举行听证: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复议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5.适用于当场收缴的情形:
(1)适用简易程序处 20 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