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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行政法

网络 | 2024-05-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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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权责统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行政主体有哪些特征:

  (1)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果的组织,主要是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可分为:

  (1)职权性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

  4.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哪些:

  (1)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2)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

  (3)派出行政机关

  5.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1)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4)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

  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1.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 14 周岁不满 l8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2.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三项原则是什么:

  (1)查明事实原则

  (2)保障告知权原则

  (3)保障申辩权原则。

  3.哪些情形应当举行听证: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复议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5.适用于当场收缴的情形:

  (1)适用简易程序处 20 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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