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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考公安岗行测政治理论:宪法

华图教育 | 2024-10-2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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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原则

  【知识点二】宪法的特点

  >宪法是根本法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最为严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知识点三】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监督权及获得赔偿权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

  【知识点四】选举制度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知识点五】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光荣职责);劳动者的休息权;

  >物质帮助(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文化权利和自由。

  【知识点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监督宪法的实施。

  4.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5.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7.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8.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9.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0.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知识点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

  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2.重大事项决定权

  (1)外交权: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2)授衔、授勋、特赦权: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

  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

  (3)战争决定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4)国防动员权: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5)紧急状态决定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3.任免权和监督权

  (1)任免权: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领导人提名决定其下属人选。

  (2)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 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知识点八】国务院

  性质和地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职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紧急状态决定权:指国务院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

  批准市县级建制及区域划分。(注:省政府批准乡级建制及区域划分)

  【知识点九】最高人民法院

  >性质: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任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领导体制: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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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十】最高人民检察院

  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行使国家最高检察权的机关。

  任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领导体制——双重领导体制。

  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为领导关系。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同时,还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知识点十一】监察委员会

  性 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任期: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领导体制: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知识点十二】国体、政体

  政体: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国体: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十三】基本政治制度

  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政治基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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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自治地方范围: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自治机关人大(主任或副主任)和人民政府(首长)。

  3.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2.与政府的关系: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知识点十四】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

  (1)绝对归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

  (2)既可归国家,又可归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原则上归国有,例外归集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例外归国有)。

  (3)绝对归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2.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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