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