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
【名词详解】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相关辨析】
内部行政行为 VS 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必然存在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或者法定监督关系,通常只涉及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事务,不影响外部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外部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只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公共权利的行为,因而直接影响着外部相对人的利益。
行政征收 VS 行政征用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依法强制获得公民、法人财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并给予其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联系:都是单方行政行为,都具有强制性。
区别:
行政征收的对象一般是财产,所有权由个人转向国家。一般无偿。
例如:税收、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排污费、滞纳金。行政征用的对象除财产外也可以是劳务,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有偿。
例如:公安机关追击逃犯时,因情况紧急,使用小明的摩托车,后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