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名词详解】
行政检查: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的监督检查职权,对一定范围内
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行能够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种类主要有:
人身罚,指违法行为人被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为罚,指违法行为人被限制和剥夺特定行为能力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财产罚,指违法行为人被剥夺财产权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财物。处罚原则中有一事不再罚原则,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 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一事指一个行政违法行为;不再罚指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 和一次处罚。
注:如果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了数个规范,由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 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 业或没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