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
1.公文标题
(1)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名称和事由可以省略。
(2)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二行,用 2 号小标宋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注意语义完整。回行要求:数字、年份不能回行。“的”在上一行。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
菱形,不用矩形或沙漏形。
(3)“关于”的使用。
(4)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只限于法规、规章名称(如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但不包括意见)可标书名号,但不要用引号。引号只用于缩略语,如:“十二五”“十八大”“三个代表”等。
2.主送机关
(1)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
(2)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 3 号仿宋体字编排,回行时仍须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主送机关有时可以省略,周知性公文经常不用主送机关
3.正文
(1)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2)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
3 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 28 字。
(3)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汉字“一、”第二层:汉字加括号“(一)”第三层:阿拉伯数字加点号“1.”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字。
4.附件说明
(1)正文下空一行,3 号仿宋体。
(2)“附件:”前空 2 个字,后接排附件名称,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3)有两个以上附件时,应注明顺序并分别标注于各附件首页的左上方。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与附件本身的标题要一致。
5.发文机关署名
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不能省略,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尽量用全称
6.成文日期
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
(1)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2)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你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7.印章
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
(1)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印章不是所有公文都有。
8.附注
1.公文如有附注,用 3 号仿宋体字,居左空二字加“()”编排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2.请示性的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公开属性。党的机关在附注处注明公文的传达范围。
9.附件
(1)附件应另面编排。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2)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版心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版心第三行。附件格式同正文。
(3)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