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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贺兰县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 | 2025-05-2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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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宁政发〔2015〕6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贺兰县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动态匹配原则。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政治审查合格;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3.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军人意识;

  4.男性,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或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5月20日至2007年5月20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或具有体育运动、车辆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临床医学、应急救援技术、文艺类、摄影摄像、视频编辑、新闻媒介策划编辑、美术设计、新媒体运营、办公文秘、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种岗位可放宽至28周岁(199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救援队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从事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等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德成路152号,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德胜消防救援站院内。咨询电话:0951-8089119、17795064316、19995253005。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鉴定证书、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8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资料按附件3要求准备)

  4.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近亲属)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长跑、100米冲刺跑、屈腿仰卧起坐、俯卧撑4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其中3项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者,方可参加笔试。(标准参考附件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逻辑判断能力、数学运算能力、语言理解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分值为100分。阅卷结束后,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笔试加分:烈士、因公牺牲消防员的配偶及子女加10分;满足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大学专科(含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四项体能测试全部达到优秀标准、持有烹饪技术资格证、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2型及以上的任何一个条件的考生加5分。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招录资格。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椎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5000元/月),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3650元/月,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试用期执行全封闭管理,无轮休,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周轮休1次,每次2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结束后予以补休。

  (三)专职消防员服务期间,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监督电话:0951-5698097

  附件:

  1.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2.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报名准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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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贺兰县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5月21日起报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Wl-W8HfvyIpV-MMFJo-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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