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昨日下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月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条例》实施以来,一个月以来的督导检查,发现将近9000个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小区未设置公示牌、值守人员不足。这些问题均已下发各区落实整改。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其中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34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立案查处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795起。
李如刚介绍,近日市城市管理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规定(暂行)》,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规定》要求,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沥干水分,不得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收集运输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规定》明确了“不合格不收运”的操作规程。要求收集运输单位作业人员现场目测或采用工具翻查的方式判定厨余垃圾的分类质量。厨余垃圾中明显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即判定为分类质量不合格。
温天武介绍,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严查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加大对单位管理责任人执法力度,尤其对于混装混运及非法接收、违规接收混装垃圾的单位予以从严处罚。
【热点链接】
原地址链接:http://www.xinhuanet.com/2020-06/03/c_1126066313.htm
来自:人民网
原标题:《北京:厨余垃圾分类不合格拟暂不收运》
编辑:黄哲程
【模拟题】
为了更好地垃圾分类效果,北京出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厨余垃圾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收集运输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检查不合格拒绝收运,并严厉处罚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华图解析】
1.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
(1)有利于解决分类积极性不高、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垃圾分类政策实施以来,仍存在部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相关部门在监督、运输等环节也存在形式主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改善此类问题。(2)有利于意识,推进政策落实。《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居民和运输单位垃圾分类的意识,从而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政策的落实。(3)有利于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及《条例》的出台能更好的促进环境和谐美丽。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
(1)群众配合意识不高。虽然垃圾分类的政策出台很久但是在落实上还存在很大问题,比如分类标准不统一,分类方法不明确等问题让群众配合意识不强。(2)监管难度大。对于居民垃圾是否存在不正确的分类问题,垃圾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混装等违法行为监管难度大。
3.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短信、三微一端、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及《条例》相关内容,宣传分类标准、意义及处罚措施,居民及相关单位的意思,切实《条例》的顺利落实。(2)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一方面收集运输单位作业人员现场监督或采用工具翻查的方式判定厨余垃圾的分类质量,对分类不合格以指导为主,拒不配合的采取相应的处罚,如罚款、批评教育等;另一方面加大对单位管理责任人执法力度,尤其对于混装混运及非法接收、违规接收混装垃圾的单位予以严厉处罚。(3)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和奖惩机制。开通社区、官网等监督举报渠道,对于分类不正确、混装混运等行为加以处罚,切实政策的落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