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的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等几部分。
1.标题
(1)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2)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1)文际工作中有些公文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和事由可以的情省略,如“关于xxxxxxxxx的通知"公告”,唯独文种一定不能省略。
(2)公文的标题过长可以拆行写,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一个完整的词语不能拆成两行写,比如“农村工作会议”不可以拆成“农村工-作会议”。
2.主送机关
(1)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2)主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项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公文首交必须出现正文)。
3.正文
(1)正文是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大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字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1)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2)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号(如“附件:l.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3)附件名称较长需同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
(1)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6.成文日期
(1)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成文日期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2)加盖印象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3)用阿拉伯数字(不能使用汉字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7.印章
(1)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向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行。
(2)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排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间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付说明)一行之内。
(3)联合行文时,一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4)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幷非所有的公文都要盖章,电报、普发性公文不用章。
8.附注
(1)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2)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播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9.附件
(1)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2)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