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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物权变动

华图教育 | 2024-08-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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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将物权变动的事项,登记于特定国家机关的簿册上。非经登记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间也不发生效力。

  特殊: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比如国家土地所有权无需进行不动产登记。

  (2)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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