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行测

首页 > 宁夏国家公务员考试 > 备考资料 > 行测

国考2025公安岗笔试知识点:证据

华图教育 | 2024-11-20 11:08

收藏

  国考2025公安岗笔试知识点:证据

  物证 书证 电子数据
性质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特点 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案件事实。 1.形式上:书面形式; 2.内容上:记录或表达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思想内涵。 依靠计算机及类似设备生成、传输、显现的证据内容而发挥证据作用。
应用条件 本身即可证明。 (凶器、指纹、血液样本、DNA等) 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 (犯罪嫌疑人描写作案过程的日记) 需要计算机及类似设备。 (微信聊天记录)
直接证据: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供述;拍下案件过程的录像(视听资料)。 间接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等。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