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2025公安岗笔试知识点:《人民警察法》
人民警察的义务 |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
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 | (1)年满18岁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
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条件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
人民警察辞退的情形 |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笨)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傻) (3)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变) (4)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狂)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浪) |
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情形 |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奖励 | 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
行政处分的种类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警务保障 |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
权限 | (1)治安行政处罚权;(2)治安行政强制权;(3)盘问检查权;(4)使用武器权;(5)使用警械权;(6)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7)优先权;(8)约束权和强制监护权;(9)交通管制权与现场管制权;(10)技术侦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