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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四)

华图教育 | 2024-08-2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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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聘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1)聘用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报酬;

  (6)保险福利待遇;

  (7)聘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的条件;

  (8)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9)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40、聘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短期合同

  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 3 年(含)以下的短期合同。

  (2)3 年(不含)以上期限的合同为中期合同。

  (3)至工作人员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41、事业单位聘任的试用期规定是什么?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2、事业单位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

  (4)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聘用单位

  同意逾期不归的。

  (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7)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3、事业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其他合理工作安排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聘用单位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依法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4、事业单位不得依照条例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性工作人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 3 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 2 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5、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

  (4)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的;

  (5)被录用、调任或者聘任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6)依法服兵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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