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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科目二》考点梳理:教学(4)

华图教育 | 2025-01-2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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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十一、上课(简单)

  1、定义: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2、类型与结构

  (1)类型:单一课、综合课

  (2)综合课结构:组织教学、复习过渡、讲授新教材、巩固好教材、布置课外作业

  3、上好课基本要求:

  (1)目标明确

  (2)内容正确

  (3)方法灵活

  (4)学生主动

  (5)语言艺术

  (6)学生思维活跃

  十二、作业的布置与批改(简答)

  1、定义:是结合教学内容,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各类练习

  2、类型:课内作业、课外作业

  3、布置和批改作业的要求

  (1)作业内容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和教科书要求,有代表性

  (2)作业分量适宜,难易适度,可以分层次

  (3)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对复杂的作业可以适当提示

  (4)及时检查批改作业

  十三、课外辅导(简答)

  1、定义:是针对学生学习的问题,帮助指导学生学习的活动

  2、分类:集体辅导、个别辅导

  1、 辅导要求

  (1)从辅导对象实际出发,确定辅导内容和措施

  (2)辅导知识对课堂教学的补充,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辅导上,加重学生负担

  十四、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简答)

  1、检查方式:平时考查和考试

  2、评定方法:百分制记分法、等级制积分法、评语法

  3、试题种类:供答题(填空、简答、论述、分析),选答题(选择题、匹配题、是非题)

  4、考试的要求:效度、信度、难度、区分度

  十五、教学的组织形式(填空)

  1、主要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个别教学、小组合作学习、分层教学、现场教学、复式教学

  2、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开办的京师同文馆中首次采用班级授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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